小把戏被看透,我觉得无趣,便讪讪地从他身侧伸手过去,摁了十七层。
电梯飞快上行,中途在十楼停了一下,有个老太太手里提着垃圾,显然是要下楼,却低着头要进来,唐闻秋挡着电梯门,提醒了她一句,老太太点头退开。
电梯继续上行,在十七楼叮地一声停下。电梯门开了。唐闻秋却没往外走,而是往边上侧过身,一副让我请便的姿态。
我心下诧异,正想着要不要出去走楼梯,唐闻秋却看了我一眼,自己摁下了十八楼。
我看着他,尴尬地笑了笑,说:“唐大少这几年倒学会读心了?”
唐闻秋依然站得笔直,从电梯内壁里看我,嘴角挂着一丝意义不明的笑。
“读心倒不必。一共二十层,你嫌顶楼吵,十七以下要走回头路,你嫌麻烦,所以只剩下两层,你应该对十九没什么好感……当然这些都是猜的,错了至多走几步路,没什么大不了。”
人都是盲目的,喜欢一样东西,它就是烂成狗屎,也会想那一定是最好看最个性的狗屎。
先不说这比喻文雅不文雅,也不说唐闻秋分析的有没有道理,我只觉得他哪怕就是胡扯,也扯得我心服口服。
但话说回来,我不喜欢十九倒是真的,因为在我的十九岁里,我失去很多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我闷不做声从他面前走过去,开了门,从鞋架上拿拖鞋。家里就我自己住,也没多余的,我犹豫了几秒,还是穿到了自己脚上。
唐闻秋跟在后面,往鞋架上看了一眼,脱了鞋踩着袜子就往里走。
我有种被雷劈的感觉。
想我一个单身汉,虽然不邋遢,也不会天天去拖地,那地上肯定是积了一层灰的,他倒是够从善如流,连大少爷的洁癖都不治而愈了。
唐闻秋这样自在,我却心里发虚,把我脚上的拖鞋踢到他脚边,自己去洗手间穿了双夹趾凉拖。走出来时,看到唐闻秋站在电视柜前,正在看一张照片。
顿时头皮一阵发麻,脸一红,想也不想冲过去,从他手里夺回来,胡乱塞到电视柜下的抽屉里,转头对唐闻秋嘲讽道:“大少什么时候又不注意个人隐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