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绝所指的情况
1、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2、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
3、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4、与夫之缌麻以上亲奸,夫与妻。
5、欲害夫者。
若不离者a;规定当处徒刑一年
(ps:徒刑指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役的一种刑罚,(??????????)啦啦啦)
色衰被弃和富贵出妻差不太多,也不用太多解释,人生三大乐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再娶和再嫁
这个跟现代差不多,有人容易,有人不容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明清的普通中老年人比较困难。。。
五,回归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女人或者男人作为细胞核,已经历经了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两个历程。氏族就是一个大家庭。而这两个时期,男人或者女人作为相对附属的细胞质成分围绕细胞核运动。这会构成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一个女人或者男人做金顶,众多男人或者女人做基数。需要注意的是,基数是平行的,只有分工的不同。
现行的一夫一妻制有一个弊端就是分工过于单一,在历史的约束下,只形成了男女分工,严重制约了效率的提高。如果家庭可以按最优化原则来进行资源配置,显然一对多的结构会比如今的家庭有活力,更能适应这个社会的竞争。如果有人问我爱情该怎么办?呵,你可以和你爱的所有人在一起生活,法律不约束你,当然前提是你爱的男人或者女人也都愿意在一起生活。这时家庭似乎并不再是一个生活细胞,它更是一个在感情纽带维系下进行运转并参与社会和市场的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单位。你是不是觉得似乎有点共同生产的意思呀?但这并不能狭隘的理解为共妻。这只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你可以自行选择进入某一个家庭。
历史从乱婚制到群婚制,再到单婚制,似乎又开始了一种回归,走回群婚制,再走向乱婚制。当然时代所处的经济条件不同了,各种婚姻形式的本质是不同的,这是男人与女人平等的一种体现。所谓的女权运动只是女人争取作为细胞核的一种斗争,只是一个历史阶段。
特别提醒,这并不是说提倡性开放,鼓励,两者之间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运动和游戏其实是这种单婚制约束下的激进表现形式。
从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被众多学者用来证明中国原始社会存在乱婚或杂乱的有关古籍和神话传说,认为这些资料所反映的情形与人们所下的结论之间存在矛盾。古代学者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对远古先民的两性关系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而当代学者在用感生神话来解释“知母不知父”的现象时则带有先入为主的倾向,忽视了基本的历史事实。文章认为古籍和神话传说中“知母不知父”的现象并非是乱婚或杂乱的表现,而是反映了远古人类对和生育之间的关系缺乏基本的生理常识。
共妻,是前苏联一位名叫赫瓦多夫的布厂老板假借政府名义宣布的虚假法令,内容大概为:十七至三十二岁的妇女,必须接受性公有化,革命者要行使此权利,可向革命机关,申请许可证。
该案件中由诈骗者杜撰出来的“共妻”一词及其所谓解释,使前苏联在一段时期成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攻击的对象之一,甚至出于抹黑**政权或出于哗众取宠的目的,添油加醋在共妻制度内容上,并直接将其安到**政权的头上。
在西方国家的攻击中,苏联“共妻”说曾持续多年。俄罗斯《独立军事评论》日前刊登了作家阿马马年科关于所谓“共妻”事件的解密文章,做出了解释。
1917年十月革命的爆发引起了帝国主义国家的恐慌,在俄国国内反动势力围剿新生**政权的背景下,西方国家也利用武装干涉和舆论攻击的各种手段来动摇俄国苏维埃政权的根基。而发生于1918年的一次由私人导演的借**行骗的风波便催生了关于“共妻”的传说。
“共妻”说由来
1918年6月末,在莫斯科米亚斯尼科夫大街上的一栋大楼内举行了一次引人注目的审判,被告赫瓦多夫———一家布厂老板被控在莫斯科到处张贴有损人民政权的告示。这张告示名为《俄罗斯处女和妻子公有化令》,起草者赫瓦多夫假借政府名义宣布:所有人类优秀因子都被保留在资产阶级**的躯体内,而这违反了人类繁衍的准则。基于此,从1918年5月1日开始,所有17至32岁的女性都将不再拥有对自己的所有权而将成为“公有品”。告示中详细列了19项妇女“公有”的具体措施,并且指明措施的具体实行将由莫斯科无政府主义委员会负责。当时莫斯科经历革命不久,无政府主义者也参加到了